一、六大派的共同祖师
蒋发,是北派太极第一代宗师王宗岳的衣钵传人,对太极拳事业的承前启后、发扬光大,以及理论的发展,具有不可磨灭的功绩。他不仅是赵堡太极拳派的创始人,也是现代六大派 (赵堡、陈、杨、武、吴、孙)的共同祖师,是北派太极的第二代宗师。
这个提法,也许有些人不理解或不同意。因为唐豪、顾留馨为了树立清初陈王廷为太极拳创始人,把明代的杰出先驱王宗岳、蒋发完全否定或贬低了。王宗岳则改为清乾隆时人晚于陈王廷;蒋发则完全否定,突出地宣传他是陈三廷的仆人和弟子,颠倒1师生关系。故后人鲜知蒋发一生的功绩。现在恢复其名誉和功绩,会使受唐、顾蒙蔽的人感到突然,一时难以理解。
吴式太极名家徐致一(1892--1968年)在1927年著《太极拳浅说》中说得很中肯:“三丰之后,得其真传者,始以山右王宗岳见称。王氏述三丰遗论,著《太极拳论》、《功心解》等多篇,说理精妙,言简而赅,今所流传者,实宗其说。”这里指的“今所流传者”,包括当时已知的陈、杨、吴、武、孙五派和古老的赵堡派。例如,陈长兴传杨禄禅,陈清平传武禹襄,都是以王宗岳的拳谱和拳技授受。故六大派都承认王宗岳的功绩;不承认者,仅唐、顾及其少数拥有权势的后继者。
古之秘传时代,王宗岳拳谱(简称“王谱”)是秘中之秘,不轻易授人,仅在衣钵传人、入室弟子中传承。不像今天那样公开,任何人都可以抄出或购买。因此,古之拳师、传人,凡是拥有“王谱”者,均是王宗岳、蒋发的远代传人或门人。六大派无不如此,为什么此处加上蒋发的名字呢?因为王宗岳拳谱及技法是依靠唯一传人蒋发传下的。王宗岳虽另有两个弟子(独生女与郑州孙某),但都失传了。若无蒋发的努力弘扬和发展,“王谱”也会失传而束之高阁。因此,王宗岳的历史功绩,也包含有蒋发的功劳在内。把蒋发尊为北派太极第二代宗师,当之无愧。有关北派源流,详见本文附录:《北派太极拳源流简表》。
二、蒋发的早期活动(1574——1605年)
(一)蒋发出生年代考
蒋发,河南省温县赵堡镇之东数里的小留村人。出生于朋万历二年(公元 1574年)。这个出生年份,在赵堡一派内的几个分支(如和兆元一支、张应昌一支、任长春一支),均—致确认是出生于明万历二年。这是拳史中有文字记载留下的证据,是蒋发本人对弟子邢喜怀传述而世代传下的第一手材料,无可怀疑。过去有人持怀疑态度,是因为相信托名的《陈长兴序》(简称“陈序”)之讹传。信讹不信真的原因,是因“陈序”传出较早,在1910至1920年已造成影响,赵堡的可信史料,是从1935年由杜元化发表《太极拳正宗》才开始问世。按先入为主的印象,在未有揭穿讹误的“陈序”以前,世人是难以认识真相的。现在,应是去讹存真的时候了。
二十世纪以来,外地的讹传,严重干扰了蒋发的时代与史实。讹传“蒋发是清乾隆时人”,并说“蒋发亲传陈长兴这些讹传,出自诸多名家之笔,并且有一份托名的《陈长兴序》,以陈长兴自述的口气,说他“得蒋发传授二十年”,使人相信。此外,还有陈家沟名人陈鑫在八十岁时(1928年)留言于陈氏“文修堂拳械谱”中,戒村人不能再说“蒋发是陈王廷之师”。因陈王廷是明时人,“蒋把式”(指蒋发)是清乾隆时人,人不同时,不能为师。另外,在1984年又传出—份传说,说吴图南于1917年访问陈家沟时,陈鑫、吴图南说过:“陈长兴在中年时,带子侄徒弟练拳时,蒋发在旁观看,哈哈一笑,陈长兴上前追赶,被蒋发一回身,摔倒在地,陈即跪求拜师。”与“陈序”可以遥相呼应,有此三说为据,而赵堡太极拳的真实信息,在1935年以前,无人知晓。各地名家著书时,竞相引用“乾隆”之说,广为传播。言语曰:“三人成虎”,数十年来诸多名家的反复传播,竟使社会信以为真,对后来杜元化《太极拳正宗》所出的“蒋发生于明万历二年”,反认为讹误,或者看作是太极拳上有两个“蒋发”。
笔者对此反复验证,确认所谓“乾隆蒋发”,实无其人。因为:
1、所谓“陈序”不是陈长兴所写,在陈家沟没有此序传下,杨氏也没有传下,而是于李派太极传出。陈家沟不承认“蒋发传陈长兴”之说,在陈沟公认的《陈氏家乘》对陈长兴的师承写道:“秉旺子长兴,尽传其父学”,是父传之技,其父秉旺则受陈继夏之传。陈长兴所获的‘王谱’,就是由陈继夏传秉旺,再传长兴的。又在陈沟的宗祠有蒋发与陈王廷的共像,说明蒋发是明末清初人,不可能活到嘉庆年代(1796--1820年)而传陈长兴。蒋发传下的赵堡太极拳派,也不承认“蒋发传陈长兴”之说。当地的两派均不承认,外地的“陈序”自然失效。笔者于2001年6月亲到赵堡调查,当地人一致认为,在赵堡没有“乾隆蒋发”其人。可见“乾隆”之说不实。
2、查陈鑫历年言论,也说蒋发为明末清初人,与陈王廷同时代,但晚年为了掩盖“蒋发传拳陈王廷”之史实,谎说蒋发是乾隆时人,示意村人不得再言蒋发传陈之事,其历次原文如下:
(1)在陈鑫执笔的《陈氏家乘·陈王廷传》(1919年以前写)内云:“公(王廷)与登封武举李际遇善。登封因官逼民乱,以际遇为首。公止之,当上山时,山上乱箭如雨,不能伤公。遇一敌手,三周御寨未及。际遇事败,有蒋姓仆于公,即当日所追者,其人能百步赶兔亦善拳者也。”文中的“蒋姓仆于公者”指蒋发。陈鑫之孙陈绍栋于《武林》杂志 1992年第12期第6页著文确认:“这—位仆于公者,不是别人,正是蒋发。”
(2)陈鑫在民国十七年(1928年)农历九月二日写《辨拳论》(引自和有禄编著《和式太极拳谱·附录》第271页)全文如下:“前明有父女从云南至山西,住汾州府汾河小王庄,将拳棒传子王氏。(按:指王宗岳,其家乡小王庄,经已查明,在山西阳城县东冶镇内,并非汾州府)河南温东刘村(小留村)蒋姓得其传,人称仆夫,此事容或有之至言陈氏拳法,得于蒋氏非也。陈氏之拳不知仿自何人?白陈氏迁温带下就有太极拳。后攻此拳者,代不乏人。如明之奏庭(王廷),清之敬柏、季好平不可胜数。后有赵堡镇邢西(喜)怀、张宗禹,又后陈清平、牛发虎皆称名手。陈必显不摸原由,谓学于蒋氏,大为背谬。”
此文承认,蒋发为前明人,不是乾隆人。
(3)陈鑫在民国十七年九月二十三日,在文修堂拳械谱上的留言,内云:“陈氏之拳,元朝已有大名,我始祖(陈卜)在明初即有大名。非蒋氏(蒋发)所教。至陈奏庭(王廷),前明成手不可胜数,陈奏庭以后,成乎亦不可胜数。要之,陈奏庭明时人,蒋把式(原文误为“把拾”,指蒋发)乾隆时人何得妄为指说:‘陈氏之拳传(得)于蒋氏’。此言大为背谬,且蒋氏实不称与陈奏庭当老夫子。人不同时,道统之深又不如奏庭。何得胡言乱语,启人疑惑。嗣后,决不可言‘陈氏拳法传(得)于蒋氏’。吾所明辨,虽不能为陈氏增光,亦不致败先人之宗幸。民国十七年九月二十二日,岁贡生,县丞,行年八十岁,陈鑫,字品三,号应五,别号安愚谨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