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的本质是宗教学最基本的理论问题,回答“宗教是什么”的问题。近百年来,随着宗教学的发展,宗教学者从不同的立场和角度,应用不同的观点和方法去研究宗教,对宗教所下的定义日趋多样化。
在近代宗教学中,对于宗教的研究有三种方法和倾向最有影响,一是宗教人类学和宗教历史学,二是宗教心理学,三是宗教社会学。它们对宗教的本质和基本特性问题的看法各有侧重,在此基础上对宗教提出了不同的界说。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对宗教概念的理解,具有深刻的科学性。对于“宗教是什么”这个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在自己的著作中不止一次地提出了回答。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宗教的本质进行了论述,“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这段话高度概括、深刻揭示了宗教之所以为宗教的本质规定性,并把宗教与其他社会意识形式区别开来,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容:一、说明了宗教作为意识形式的本质特征“一切宗教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宗教信仰和崇拜的对象都是幻想出来的东西,客观上不存在。二、揭示了宗教幻想的内容和对象乃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这就说明宗教信仰和崇拜的对象并不是什么超出经验之外、不可捉摸的神秘权能,而是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但却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三、说明了宗教观念采取了“超人间化”的特殊表现形式,这就是说,这些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反映在人们的头脑中,并不直接以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这些“人间力量”所固有的形式表现出来,而是表现为“超人间”力量的形式,因而具有超自然、超人间的神圣性。四、它说明了人间力量超人间化的原因,揭示了宗教观念的世俗基础和客观根源。
|